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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8章 果然是洛圣都


洛杉矶纪念体育馆比麦迪逊广场花园老。

老得多。

它建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外墙是西班牙殖民复兴风格,拱形窗户和浅黄色的墙面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一种旧照片似的暖色调。

沐离还是比较喜欢这种复古的感觉,会给人一种更加沉浸的感觉。

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

尽管某些国家根本没有历史。

场馆内部很大,能坐一万六千人。

穹顶是木结构的,裸露的钢架和管线在天花板上交错,像某种巨型生物的骨骼。

灯光从穹顶的缝隙里漏下来,落在舞台和观众席上,把整个空间切割成明暗交错的条纹。

沐离站在舞台中央,手里拿着麦克风:“一、二、三、Test——”

他的声音从音响里传出来,在场馆里回荡了一圈,又从穹顶上弹回来,带着一点混响。

胖丁蹲在他肩上,举着麦克风,跟着“啵哩、啵哩、啵哩——”地试音。

她的声音比沐离的还大,震得前排的座椅都在微微颤抖。

仙子伊布则调试着她的鼓。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最近玩游戏被坑得太多,导致她现在连游戏都没怎么打。

调试好了鼓就直接趴在音响上。

超能力直接隔绝了魔音入耳,全身的缎带也到处凌乱地散落着。

瘫在舞台侧面的音箱上,缎带垂下来,像一条粉色的瀑布。她的眼睛半闭着,呼吸均匀,看起来像在睡觉。但她的耳朵每隔几秒就会动一下——她在听。听场馆里的每一种声音,听音响的频响,听穹顶的回声,听远处工作人员对讲机里传出来的电流声。

布莉姆温干脆跟呱呱泡蛙玩了起来。

可怜的呱呱泡蛙被布莉姆温用超能力来回折腾,各种体验极致的高空坠落以及低空快速飞行。

据说,这是呱呱泡蛙最新研究出来的一种训练形式,为的就是锻炼自己的反应速度,以及在面临绝境时保持稳定的心态。

心态稳不稳不知道,沐离只看到一只青蛙被玩得口吐白沫,连喊停的声音都发不出来。

倒是百变怪迎来了自己的好伙伴——穿着熊。

这还多亏了前来探班的傅沛瑶,她将穿着熊带了过来。

说起来,穿着熊还从未离开过沐离这么久呢。

这次过来之后,穿着熊也不假装自己是玩具了,去哪都要跟着,就算是在精灵球里面都可以。

沐离看着在舞台上没有人敢接近他们10米范围内的穿着熊和百变怪,嘴里还泛起嘀咕:“以前怎么没发现,穿着熊还是个小粘人精啊。”

不过沐离也乐得穿着熊出现。

毕竟穿着熊的出现,就意味着他多了一个随时随地能够躺下的抱枕。

傅沛瑶今天穿了一件浅灰色的卫衣,帽子拉起来,只露出一小截白皙的下巴和几缕从帽檐里漏出来的头发。

只是现在的她正一脸愁苦地看着手机,连帽子歪了都没注意到。

沐离见了,忍不住叹了口气。

这就是随意翘班的结果。

因为某人的临时起意,原本预定好的行程也不得不取消了。

现在某人正在处理后续的事宜,以及赔钱。

沐离简单计算了一下,他这场演唱会表演下来,也就只有节目组给的50万出场费。

而某人赔的钱也差不多是这个数。

这么一算,他这场演唱会算是白干了。

果然!

我沐离靠唱歌就是赚不到钱啊!

彩排进行到马迪的时候,场馆侧门被推开了。

门撞在墙上,发出一声闷响。

全场的人都被那动静给吓到了

马迪停下了唱歌,皱着眉头看向侧门。

可怜的胖丁一激灵,差点没从椅子上滚下去,好不容易站起来后,瞪大了眼睛看着声音的来源。

一行人从侧门走进来。

领头的是一个光头壮汉,头顶亮得能反光。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短袖衬衫,领口敞着,露出胸口一片模糊的纹身。

看不出来纹的是什么,像一团纠缠在一起的黑色藤蔓。

他的脖子很粗,粗到衬衫的领子根本扣不上,眼睛却很小,深陷在眉骨下面,像两颗嵌在面团里的葡萄干。

他的身后跟着五个人。

都穿着类似的衣服,都带着标准的古惑仔表情。

就是那种仿佛这条街都是他们的表情。

光头壮汉走到舞台前面,停下来。

他抬起头,看着舞台上的马迪,目光从他的脸上扫到他的脚上,又从他的脚上扫回他的脸上。

“就是你们办演唱会?”他的英语带着浓重的西海岸口音,听起来让人有些别扭。

马迪站在舞台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没错。”

光头壮汉点了点头,像在确认什么。

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牙签,塞进嘴里,用牙齿咬住,慢慢转了一圈。

“我叫埃斯特班。”他说,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从喉咙里挤出来的,“这条街是我的。任何大型活动,都要交保护费。五万美金。”

他说“五万美金”的时候,那语气平淡得像在说给我五毛钱。

只不过他身后的五个人同时往前迈了半步,看上去颇有些气势。

马迪不禁失笑:“为什么?我们可是给了租金的。”

埃斯特班的牙签停住了。他歪了歪头,看着沐离,像在看一个不太聪明的人。

“因为这是我们的地盘。”他说,“任何大型活动,都要交。”

“我租了这个场馆。”

“你租了场馆,没租这条街。”

马迪沉默了一秒,下意识看向沐离。

埃斯特班顺势也看向了沐离。

很显然,沐离在这里更有说话的权力。

沐离随手将准备骂人的胖丁给拦住了,刚准备说什么,那扇门再次被推开了。

这次倒是没发出什么噪音。

另一行人走进来。

领头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亚裔男人。

头发剃得很短,鬓角已经花白了,但脊背挺得笔直。

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中式褂衫,盘扣,立领,袖口挽了两圈,露出小臂上一条淡淡的疤痕,看上去已经因为时间太久已经褪色了。

他的身后也跟着几个人。

都穿着便装,都站得很直,都没有说话。

褂衫男人走到舞台前面,在距离埃斯特班大约五米的地方停下来。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舞台上的沐离,然后看向埃斯特班。

“这位先生是华人。”他的英语带着一点广东口音,尾音往上扬,像在唱歌,“在我们的地盘上,他的安全由我们负责。不劳你操心。”

埃斯特班把牙签从嘴里拿出来,用拇指和食指捏着,慢慢转了一圈。他看着褂衫男人,嘴角微微上扬,但那不是笑——是牙齿。

“陈龙。”他说,声音拖得很长,像在嚼一个不太好咬的东西,“你们的地盘?这条街什么时候成你们的了?”

陈龙没有笑。他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像一杯放凉了的茶。他站在那里,双手自然地垂在身体两侧,像一个在等公交车的人。

“至少他的事,”他说,语气不急不慢,“轮不到你来收钱。”

场馆里安静了,两人身后的小弟们已经伸手去摸腰间的精灵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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