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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既然林毅嫌麻烦,那我也想活得简单点


走出养心殿的时候,夜风吹在脸上,凉飕飕的。
宫道上空无一人,只有远处角楼上的灯笼在风里晃来晃去,把影子拉得老长老长。
惠妃的贴身宫女红翠在殿外等着,见到她出来赶紧迎上前。
“娘娘,您没事吧?”
惠妃摇了摇头:“回宫。”
红翠搀着她,沿着宫道朝永寿宫走,走了大约百来步,惠妃忽然停了下来。
“红翠。”
“奴婢在。”
“你跟本宫多少年了?”
红翠想了想:“回娘娘,奴婢十三岁进的宫,一直在娘娘身边伺候,算算已经十八年了。”
“十八年……”惠妃重复了一遍这个数字。
十八年。
她进宫二十年,红翠跟了她十八年。
从她还是一个十六岁的才人开始,红翠就在她身边端茶倒水、铺床叠被。
这个女人比南宫雄更了解她。
“红翠,你说……一个女人活在这世上,到底是为了什么?”
红翠愣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为了孩子?还是为了丈夫,家族?”惠妃自问自答,“本宫这辈子,什么都是为了别人活着呢。年轻的时候为了家族,进宫选秀。嫁给陛下之后为了陛下,伺候他吃喝拉撒。生了瑾儿之后为了瑾儿,一门心思把他培养成太子……”
她顿了一下。
“可到头来呢?家族在本宫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一封信都没来过,陛下连我是死是活都不在乎。瑾儿更是直接把我推进火坑去送死。”
红翠不敢接话,只是紧紧搀着她的胳膊。
“你知道今天在王府发生了什么吗?”
红翠摇头。
惠妃也没有继续说下去。
有些事情她不能说,更不想说。
两个人沉默地走了一段路。
回到永寿宫的时候,南宫瑾已经在里面等着了。
他坐在东暖阁的炕上,身边是索大海。
一看到惠妃进来,立刻起身,脸上带着急切。
“母妃!你回来了!”
惠妃看着这个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儿子。
一张消瘦苍白的脸,眼窝深陷,颧骨突出。
因为身体残疾导致内分泌失调,皮肤变得有些松弛,嘴唇也干裂着。
二十岁的年轻人,看上去比四十岁还老。
“事情办成了吗?“南宫瑾问。
这是他的第一句话。
不是“母妃你没事吧”,不是“母妃你受苦了”,而是——事情办成了吗?
惠妃站在门口,看着他,没有说话。
南宫瑾从她的表情里读出了答案,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没成?”
惠妃摇了摇头:“匕首被他搜出来了。”
南宫瑾的拳头猛地攥紧,青筋暴起。
“怎么可能?!那么小的匕首,藏在那里怎么可能回被发现呢?”
惠妃没有解释。
她不想告诉儿子那把匕首是怎么被发现的,也不想撒谎,没那个必要。
“反正就是被发现了。”惠妃走到桌边坐下,亲自倒了碗冷茶喝了一口。
南宫瑾在屋里来回走了好几步,脸上的表情从焦急变成了阴沉。
“那他为什么放你回来?”
“他说嫌麻烦。”
“嫌麻烦?他抓住了一个来刺杀他的人,居然说嫌麻烦?”
“他说如果我死在王府,外面的人会说他逼死了皇帝的妃子,他不想惹这个麻烦。”
南宫瑾沉默了,蛋脑子转得很快,几秒钟就想明白了林毅的意图。
“他是在做样子。”
“对,三百家臣,浩浩荡荡,把我从王府一路送回西华门,半个京城的人都看到了。”
南宫瑾咬着牙,胸口一起一伏。
又被林毅算计了。
不但没杀成他,反而让他白捡了一波民心。
“混蛋……”南宫瑾低声骂了一句。
惠妃看着他,忽然觉得好累。
不是身体上的累,是心里的累。
“瑾儿。”
“嗯?”
“以后别再打我的主意了。”
南宫瑾抬头看她。
惠妃的声音很平静,但听起来似乎有种认命的味道。
“我今天去了一趟鬼门关,本以为自己回不来了……可是却我回来了,所以从今以后,我要为自己活着。”
南宫瑾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被惠妃打断了。
“你要报仇,就自己去报,要跟林毅斗,你自己去斗。但不要再拿你母亲的命当赌注了。”说完,她站起来走到炕边坐下,“我累了,你回去吧。”
南宫瑾站在那,嘴唇抖了好几下。
最终什么都没说,转身走了出去。
直到走出永寿宫后,索大海才在后面小跑跟上来。
“殿下,惠妃娘娘她……”
“闭嘴。”
索大海赶紧闭了嘴,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宫道上,谁都没有再说话。
月亮从云层后面钻出来,把宫道照得惨白惨白的。
......
永寿宫里,惠妃把门从里面闩上了,红翠也被她打发出去,一个人坐在炕上盯着桌上那盏快燃尽的油灯发呆。
灯芯在油里头扑腾两下,火苗忽大忽小,照得墙上的影子一跳一跳的。
惠妃把手伸进袖子里摸了摸。
空的。
匕首已经没了,被林毅搁在王府后堂的小几上了。
她又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白皙修长,保养得很好,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涂着淡淡的蔻丹。
这双手从来没有杀过人。
今天本来是要杀人的。
可是……
惠妃把两只手攥在一起,攥得很紧,忽然想起林毅在后堂里说的那句话——
“你也只是个被命运反复琢磨的苦命女子而已。”
苦命女子。
惠妃十六岁进宫。
那年东南道选秀,她被选入了宫。
不是因为她想进宫,而是因为她爹——小小的七品县令需要一个女儿在宫里当靠山。
进宫的头几年,她什么都不懂。
不懂怎么讨好皇帝,不懂怎么跟其他嫔妃斗心眼,更不懂怎么在深宫里活下去。所以被欺负了不少次。
有一次,一个位份比她高的妃子故意把她的衣服弄脏了,然后在皇帝面前告状说她不修仪容。
南宫雄也不问青红皂白,直接罚了她一个月的月银。
那一个月她连买炭火的钱都没有,大冬天的在永寿宫里冻得直哆嗦。
后来她学聪明了。
学会了笑,学会了忍,学会了在该泼辣的时候泼辣,在该低头的时候低头。
有了南宫瑾之后,她的日子稍微好过了一些。
毕竟母以子贵,皇帝虽然还是不怎么来她这里,但好歹给了她一个妃子的位分。
于是她就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儿子身上。
南宫瑾确实争气。
聪明、有才华、文武双全,是皇子里最出色的一个。
惠妃觉得自己苦了二十年,终于要出头了。
可那条黑狗把一切都毁了。
惠妃闭上眼睛。
不想了。
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想太多只会让自己更痛苦。
她重新睁开眼睛,看着油灯里那团微弱的火苗。
火苗很小,但一直在烧。没有灭。
惠妃伸出手,用剪子把灯芯拨了一下。
火苗忽然窜高了,照亮了半个屋子。
“从今以后,酒为自己活吧。”
她把这句话在心里默念了三遍,然后吹灭了灯,躺下来闭上眼睛。
这一夜,她睡得出奇地好。
没有做噩梦。
也没有梦见南宫瑾,南宫雄;更没有梦见匕首和鲜血。
只梦见了一片很大的水面,水面上有一条小船,船头站着一个人。
看不清脸,只看到一个高大的轮廓。
惠妃站在岸边看了很久,想极力的看清那个人,但却始终看不清。
甚至她矢口去问,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这是哪?
对方都没有回应。
然后她就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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