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快的日子刚过了四天,林远便捏着一张请柬陷入了沉思之中。
高阳之前为了推销巧克力棒,所以鼓动李泰举办诗会,说实话林远是不想去的,他清楚自己的文化水平,上次喝多了背了一首诗,清醒状态下就不一定了。
再者系统为他加载了语音包,可没有加载文学包,如果到时候需要自己写的话,那就露相了,大唐的官方文字是楷书,可他不会使用毛笔啊。
林远倒是不担心因为一次诗会就会和李泰产生多少关系,全长安的二代们都会参加这种集会,类似于后世的慈善晚会,谁去了不重要,不去的话就有问题了。
“现在长安内很多勋贵二代已经开始打听巧克力棒了,等这次诗会结束,我就准备在东市,西市和平康坊同时开店铺卖货。”高阳看出了林远的犹豫,直接开口说道。
虽然这几天林远在府内不是躺在摇椅上晒太阳就是洗澡,但她相信以林远的才华,即使做不出《将近酒唐李白》这种级别的诗,但碾压长安的那些二代们还是没问题的,到时候借着林远的声望,将巧克力棒推出一定会大获成功。
“你去吗?”林远清楚高阳的意思。
“我也会去,不仅仅是我,估计我其他几个姐妹也会出面。”
林远点点头,他猜测诗会还有相亲的功能。
【叮!】
【任务:参加诗会,获得名次。成功有奖励,如果失败则大小便失禁三月】
林远已经无奈了,这系统的处罚全部是朝着下三路进行,系统之前是泌尿科主任啊。
“行,那我就去。”
随后林远也和高阳了解到了诗会的主题,本身诗会的目的只是为了给人造势,所以也会提前将主题公布,至于能不能做出好诗就看对方的综合实力了。
李泰举办诗会的地点就是大名鼎鼎的芙蓉园,林远后世也参观过,门票死贵,人还巨多。
因为李泰颇有文采而且礼贤下士,很受文人墨客的追捧,当然更主要的是古代很多文人也希望借着诗会展示自己的才华,然后获得举荐入仕,至于科举,那真不是一般人能成功的。
乘坐公主府的马车前往芙蓉园,但下车后,高阳便离开,女眷不是从正门进入。
入眼处一群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年轻男子不断搔首弄姿,一个个远看上去就跟个唐三彩一样。
林远还是很出名的,但大部分人只闻其名未见其人,门口的护卫检查林远的请柬后,将一根巧克力棒交给林远,估计这是参会的伴手礼,随后便急忙安排人通知李泰,为此李泰还专门走到门口迎接,以显示器重。
快走几步踏入芙蓉园,林远一边走一边欣赏原生态的景致,果然和后世有很大的出入,尤其是那种原生态的神韵后世经过修复根本实现不了。
这次诗会虽然举办的比较仓促,但打着为灾民筹集粮款,另外就是大家都知道新晋的万年县伯会出面,一首《将近酒唐李白》名震长安,不少人都冲着林远前来。
有的是单纯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创作出如此有才华的诗作。
也有的是想看看他是否江郎才尽,能否再创作出一首堪比将近酒唐李白的诗。
当然更多的则是想着和林远比拼一番,文人相轻。
“万年县伯,这位是越王殿下。”顶着一头短发的林远正欣赏美景的时候,忽然看到一行人走到他的面前,一名外貌俊美的男子朝着林远开口。
李泰果然是个胖子,胃袋也不小,在后世干吃播肯定有底子。
“臣林远,拜见越王殿下。”林远急忙躬身行礼。
“县伯不必多礼。”李泰急忙上前将林远扶起。
“这场诗会有万年县伯前来,注定闻名于世啊。”李泰继续开口说道,脸上也是笑意慢慢,不清楚其底细的人还会觉得李泰憨态可掬。
“越王过奖了,臣本来自于山野,再者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上次也是多喝了几杯,才致如此。”
李泰听到林远的话眼神一亮,别的已经不需要了,光一句“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就已经将诗会拉高了几个台阶,周围几个原本看热闹的才子听到这句话,也知道这次诗会他们大概率只能重在参与了,好在那个巧克力棒别有一番风味。
林远根本不知道自己刚才那句话意味着什么,正所谓无形装逼最为致命,他倒是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但也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此刻李泰想结交林远的心更重,他现在不缺皇帝的宠爱,欠缺的就是名声和势力。
“随本王一同入园,诗会马上就要开始了。”因为林远刚才随意念的那句话已经逐渐传开,这里围着的人也越来越多,李泰急忙开口。
诗会是在芳林苑中举办,朝廷六月之时对吐谷浑用兵,但现在已经三月有余,一直没有传来任何结果,所以这次诗会的主体就以边塞为主题。
而且这些年大唐军队横扫四方,李世民被称为天可汗,所以文人墨客也喜欢以边塞军伍生活创作诗作,以博得皇帝的喜欢,而李泰也是打着这个算盘。
让林远惊讶的是会场上首位置摆放着四套高脚桌椅,除李泰外上面还坐着三个评委,年龄大概在五十左右,胡子一个比一个长,具体是谁林远就不清楚了。
看到此林远心想估计是李世民准备推广高脚桌椅,他之前看过不少小说,也知道李世民是个抖森,喜欢显摆。
边塞诗对于林远来说难度不高,这种诗初中的时候没少背,可很快林远最不希望看到的一幕发生了,参加诗会的人必须手书一首诗,然后让三个评委点评,第一名可以获得赏钱100贯,第二名50贯,第三名10贯,参与诗会的人也可以自行捐款,最后挑选里面最佳的十首诗刊印成册销售,所获钱款全部用于购买粮食安置灾民。
毛笔对于林远来说,除了烧烤的时候刷油料,其他用处他也不会。
芳林苑不远处的高阁上,数名贵族小姐也临窗遥望。
“公主,刚才伯爷随口吟了一句诗,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小莲满脸兴奋跑到高阳面前汇报,声音特意让周围其余几个贵女听到。
大唐并不讲究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明清以后才开始大力束缚女性,大唐的女子可以骑马、射箭、穿男装、抛头露面。可以改嫁、和离、当家理财。更可以读书、作诗、写字、弹琴。
上层贵族女子几乎人人读书识字,才女是荣耀,不是“失德”。
听到小莲特意的汇报,不少贵女嘴里念叨着这句诗,但可惜的是林远已经尚公主。
“妹妹,好福气。”高阳身旁一女子低声说道。
“阿姊,你就不要取笑我了。”高阳语气带着撒娇,别看她深受李世民宠爱,但在眼前这位,根本不算什么,她可是李世民和长孙皇后的嫡长女,长乐公主李丽质。
长乐公主上身月白绫罗窄袖衫,下着淡青撒花长裙,只以一根素银绦带轻束纤腰。长发松松挽作垂云髻,簪一支简单的玉簪,鬓边垂落几缕青丝,容貌清丽绝俗,眉目柔和,笑时唇角微扬,自带几分温婉娴静,全然不似寻常贵女那般张扬。
往日的诗会她是不参与的,这次前来也并非欣赏林远的才华,只是想见一见这位能救治长孙皇后的神医,她也患有气疾,所以成婚一年以来,一直未有生育,后期她也需接受林远的治疗。
长乐并没有多说什么,视线盯着下放人群里最显眼的林远,没办法,全场就他一个短发,就跟个萤火虫的屁股一样出众。
而高阳看着下方芳林苑摆放的高脚桌椅,别人不知道,可她知道这全是林远设计出来的,这段时间忙着购买毒盐矿,忘记这件事了,以她对于李世民的了解,估计自己再下手已经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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