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采取措施,积极工作,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为低收入家庭排忧解难。
建立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制度是市委、市政府承诺的“九件实事”之一,是改革开放发展成果与群众共享的一项重大民生决策。今年以来,我市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编制计划和规划,开展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全市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目前,对全市经核查符合条件的1455户最低收入家庭3963人已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资金46万元。同时,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现已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2个,其中仓库街“连心园” 小区72套6808 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已经竣工,10月底将交付申购家庭使用;子胥台社区陈家台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惠民小区” 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三层主体结构建设,预计年底竣工廉租住房100套500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96套8800平方米。(市房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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